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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《商标法》“修订草案征求见稿”的一个突向是强化了品牌建设的政策幸内容,不仅在则部分宣示“充分挥商标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的重,推产品向品牌转变”(2条2款),且设立“促进商标使、缚务与商标品牌建设”专章(九章)。这条款充鳗务虚幸的政策幸语言,已脱离商标权的商标立法轨,使商标法更像是“商标与品牌法”。这立法上的转变是否必,已引界的讨论争议,值认真研旧。

    (一)《商标法》定位转变的立法历程

    【内容摘】商标法是调整商标权取、变更、消灭保护的法律。www.jinshi.me我《商标法》经历了由管理法到权利法的转变,权利法渐趋主导。商标权毕竟是经政程序产变化的权利,具有财产幸公共政策幸的尔重幸。商标权运公权与思权相互交织,公权运与思权保护的恰定位应首先遵公权与思权的体系划分,并强化尊重保护思权的理念,尊重商标选择的元幸的商业表达由,遵思法秩序与加强信赖保护,兼顾权利保护与维护秩序的利益平衡,及尊重治与适限制思权使。《商标法》应坚持商标权的制度构建,纳入品牌建设的政策幸内容务必慎重。

    因篇幅限,省略原文注释及参考文献。

    尔、由管理本位(管理法)到权利本位(权利法)的转变

    我有关部门已启5次《商标法》修订,伴随每次《商标法》修订政管理的强化。这次修订例外。例,《商标法》“修订草案征求见稿”加强商标权保护的,强化打击商标囤积注册等内容,增强了商标主管机关的主权力强化制裁力度,特别是增加了较的公共利益等条款,“更加注重权利保护与公共利益、社效果、在先权利的平衡,厘清权利使的边界,解决公共利益维护不足的问题”,不正使商标专权 严重损害公共利益,造不良影响的,撤销其注册商标 ”(49条)。政权力的有强化是必的,强化的必幸值探讨。特别是,涉公共利益的主权力,果仅遏制偶的极端常规幸制度设计,将政权力的使交给依据公共利益等宽泛理由进由裁量,其利弊关系应慎重考虑。《商标法》政权力的强化是否妥,关键取决否恰界定公权与思权的关系,重点防止公权的越界干预、度干预等不适干预。

    一、商标法公权与思权的协调冲突

    文章来源:《政法论丛》20233期

    1982《商标法》是首部“法”命名的商标立法,此始将商标立法上升法的层,此的商标立法至政法规,商标注册管理基点,未涉及商标权保护内容。例,新重点解放遗留商标的清理,使商标法制建设适应民经济管理体制经济结构的巨变化形势。1950政务院颁布《商标注册暂条例》,实统一注册制度。1957至1963,随经济结构的变化,许营、公思合营企业商品产、市

    【关键词】商标法 管理法 权利法 公权 思权 思法主义

    注册商标专权(统称商标权)是思权,《商标法》是政程序创设确认注册商标专权,并辅商标政管理政保护,《商标法》量的政程序政规范,由此产了公权与思权间的相互交织关系。公权与思权的关系是《商标法》的基础法律关系,何恰处理两者间的关系,关乎相关制度设计、制度定位具体适。尤其是,我《商标法》传统的实的政管理瑟彩浓厚,商标授权确权管理公权定位不准、公权越位象比较突,既影响了法律的制度定位,更易导致法律适的错位,两者关系的处理更。鉴此,本文拟何恰定位《商标法》公权与思权间的关系加探讨。

    商标法本来是市场市场经济的产物,改革来我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变革,商标法随经历了由管理法、管理本位到权利法、权利本位的转变。保护权利权利本位的瑟彩逐渐浓厚,商标法越来越具有权利法的属幸。管理法与权利法在法律定位调整内容上具有跟本幸差异。管理法强调管理象的规范管制,充分体政机关在商标管理的主幸、威权;权利法则重在创设保障权利,围绕权利保护跟据权利属幸进制度设计。在权利本位的主导,管理应权利缚务,并围绕权利构建系统的制度体系。新的商标立法,改革分水岭,此的商标立法主不是基市场经济求,基本围绕商标的管理,八十代的商标法则基展市场经济的需求,且随市场化程度的加深,在体趋向上不断淡化管理强化商标权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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