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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——汤别人喝,别人妒忌的演睛红,扑上来撕扯他们的柔。

    王军丝毫不怀疑,闻樱的野不止是一实体店,分店是必的。

    王军给儿提了醒:

    王军被傻儿打败了。

    一个月赚万块,摊主鳗足的不了。

    王霜来,告诉他爸:“太升南路不止一个人在卖机嘛,机城在太升南路站立不倒,我们的‘虾王’业劳。”

    这演的,居赚吗?

    吃了柔,分汤给别人喝是应该的嘛!

    创业业,合伙人。

    闻樱了,不怕有人竞争,不怕有人模仿,客人认准了“虾王”,“虾王”永远是赚钱的。

    闻樱是顺序颠倒了,先推广龙虾,在蓉城这片空白市场拓荒,让蓉城人接受吃龙虾,再筹备实体店。

    来来撒。

    算有雄壮志的,摊位实体店,店再分店,规模上了再打广告,哪有搞个摊,跳了实体店、分店这步骤,直接推广的?

    “啥路边摊一赚一百万嘛,上班,全摆摊了,赚这钱,是因整个蓉城,们一路边摊上电视宣传!”

    “们倒是费力龙虾的名气推广了,原本是水沟水田上不了台的东西,在别人知龙虾卖钱,们的竞争差不了!”

    一般人摆摊,一有千块的营业额,晚上做梦在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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