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
关灯
护眼
   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
【作者浣若君提示:如果章节内容错乱的话,关掉阅读模式,关闭广告拦截即可正常】

    陈玉凤:“马主任,一个懂法的军嫂在丈夫死的怀别人的孩军人的津贴,这负法律责任吧,我不懂,跟我解释一呢?”

    者:谢谢踊跃的留言,留言午继续加更喔。

    者有话:  玉凤:毕竟我不懂法,呵呵

    陈凡世:我是来吃辣机的,我吃辣机!

书,不懂法我不怪造谣是负法律责任的,是一个军嫂,代表军方的形象,请的言词形象!”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